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办理美国专利,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专利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shouquan;发明专利则需1年半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美国专利保护期,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专利优先权及其作用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抄袭者,优先提出申请专利。
上述对于专利优先权的积极意义对于企业也非常重要,企业早一点申请专利就可以早一天享受专利权,也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人侵权,起到抢占市场、防止被侵权的作用。那么具体有哪些积极的作用呢?
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
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企业及时申请专利。例如企业一旦有发明创造,就可及时到专利局来申请专利,这有利于限度地保护企业的的科技创新,这也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优先申请”的原则,即申请在先享有专利权。
过迟申请专利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很容易造成被别人抢先申请的局面。另外还容易导致技术的研发过久而容易泄密,或者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途径窃取企业的技术成果,抢先申请专利,甚至反过来控告企业。
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
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企业和相关研发人员必须在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不少企业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
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有了优先权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4、有利于加强专利管理和保护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这一规定本身就有利于专利权人,美国专利,进而有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此外,由于通过要求优先权,后续委托专利巴巴对专利申请可以做出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这样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要好一些,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
装饰品类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常见错误分析及建议
装饰品是可以起到修饰美化作用的物品,其涵盖的产品类型丰富多样,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体系。在发达国家,装饰品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女性饰品为例,世界四大时尚之都巴黎、纽约、伦敦、米兰以及亚洲的首尔、东京、香港等城市的饰品年贸易总量近1000亿美元。在我国,装饰品行业已然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该领域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也呈现出急剧攀升的态势,自2010年至2015年,装饰品领域专利申请主要涉及的1102类出现了申请量翻倍增长的情形,而涉及1101首饰类的专利申请更是呈现3倍增长。
但是,在装饰品设计水平不断提高、专利申请量快速增加的同时,仍有部分专利申请人由于不清楚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要求而造成设计产品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本文通过归纳专利申请人提交的装饰品类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帮助申请人避免在该类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出现此类问题,提高专利申请文件质量。
所提交视图未清楚显示产品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另外,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因此,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视图应当清楚地显示产品。 在装饰品领域,代理申请美国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视图中常见的错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缺少必要视图 在审查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申请人提交的视图是不充分的。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产品的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的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产品的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对于上述规定,部分申请人简单理解为立体产品仅需提交一个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但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应当提交哪些视图。例如,花瓶类产品,通常是在瓶体表面有花纹图案或者雕刻图案,如果仅仅提交主视图和立体图,是不能清楚表达产品周身表面的图案的,而在后续的补正程序中,如果申请人补交了超出申请日表达产品范围的视图,则又会造成申请文件补正超范围,直接导致该申请失去前景,由此对申请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在申请日提交视图时,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合理地选择应当提交的视图,以充分清楚地表达产品为终目的,一定要避免少交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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